時間總是將感情或愛戀改變;但大部分是把愛的變成不愛了,很少會把不愛的變成愛。至少,我是這樣以為的;雖然不是絕對。
我說的是:大部分。
萬芳在房間唱歌。為什麼是房間?因為她只想唱給「小眾」聽。
小時候有誰用左手寫字?嚴厲的媽媽總是擔憂,為什麼自己的小孩跟大家不一樣?於是想盡辦法要將這種「壞習慣」改變過來。
我們的世界有太多的標準,與道德無關,如果你的習慣與別人不同,你最好立刻改正,否則你就要躲起來。老少戀被批評,同性戀被歧視,你若不像大家這麼汲汲營營,也可能就被冠上怠惰的罪名。
但是萬芳也說了,每個人活著,總有些部分是屬於「大眾」,但也有些是「小眾」的族群。
於是可以稍稍喘口氣了……也難怪現在的「小眾音樂」總是比所謂的「大眾流行」來得好聽。
她唱張艾嘉的「她沿著沙灘的邊緣走」。
「生命中沒有多少時候,可以這樣沿著什麼沒有目的的走,
也沒有什麼人規定過,只有十七歲才可以光著腳,
十七歲才能為這樣簡單的事實微笑?」
前陣子做心理年齡測驗,我很驕傲的告訴朋友我才十六歲,帶點炫耀。對自己心態年輕這件事,是維持我不斷前進與作夢的主題;不過最近有些沮喪了,四十歲的中年人還是該有些覺悟的,要不然遲早被這個社會唾棄。
貼心的朋友安慰說:「有什麼不可以?你在許多地方已經是大眾,在這裡你可以選擇做小眾啊!」
是嗎?我還可以做個任性的中年男子嗎?還可以莫名的為某個簡單的心情感動落淚或狂笑?
寫一些釋懷的歌詞或文字,換來了許多的讚賞與認同,但真的是這樣的嗎?對那些錯過的、遺憾的、辜負的……我真的就可以這樣含淚微笑,並且無怨無悔嗎?
多少還是有些不甘的成分吧?或是怪罪給老天爺的不公平,藉此對自己的無能為力,找個可以順勢而下的台階。
也難怪我老愛在夜裡回想過去,然後換來無止盡的失眠了。
房間唱遊的最後一幕:「原來背向世界,比較容易呼吸。」
原來我最近持續不斷的練瑜珈;而一直在學習的是:
如何面對世界,又可以好好呼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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