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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ar 厚華:

今天,去牙醫那裡修補牙齒,我苦著臉問他,是不是要打麻醉針?他笑著說不必,那裡的神經早就拔掉了,不管他怎麼鑽怎麼補,我都不會有痛覺的。

忽然想到,對愛情的知覺,如果也只是一根神經的長度;那,是不是只要拔掉就不會有痛覺了?

啊,這世上有這麼多東西都可以用開關控制,用拔取除根,唯有感覺最難癱瘓啊!瞧,不管現在的日子多快樂,光是你上一封的日記,就可以喚起我對傷痛的記憶。

失戀以後模樣最悽慘的案例,也是唯一的一次,是和L吧,相識相愛三年多,一度論及婚約,最後還是因為兩個人個性都太剛強而分手了。是他提出的,因為他堅持未來只會更慘烈。當年的我,很氣他不願多作努力,覺得,是他傷害了我。記得那個時候喔,在院子裡燒掉兩個人很多的回憶物,我還跟他要回我為兩個人的愛情寫下的手札。那時,他很有風度的把東西交給我,還問我:「真的要拿回去嗎?別燒了好嗎?我很珍惜這本書的。」

太了解我了,那本手札最後真的葬送在火海裡。

我想,我也恨過他好一段時間的。只是,在現在的時空裡,即使我仍然記得他最後一次送我回家時,那種「最後一面」的傷心欲絕,卻是怎麼也找不到恨意了。我想,我終究是懂了他當年的心情;在相愛的時候,卻看見了兩個人不會幸福的結局,而他得作那個愛情劊子手。年輕的我,沒有看見他的傷口也斗大一個。

現在再仔仔細細的想當年;大我八歲的L,打從認識開始就很疼愛我,晚上到我窗前丟小石頭,喚我出去吃宵夜;他的工作忙的焦頭爛額,還是盡量去接我下班;我的工作上有需求,他幫著我一起出點子………而我,卻始終在他面前耍性子,用孩子脾氣去考驗他對我的愛。等到他對我絕望的時候,我還以為他沒有好好努力愛我。

於是,L和我的傷害一案到此真相大白,他既沒有劈腿,也從不曾惡意的欺騙我。我們是一對典型「相愛容易相處難」的情侶,分手的痛比較溫和,他只是比我先看到了。

分手十五年以後,我也逐漸遠離了青春,知道可不能只沉溺於費洛蒙了;仰頭呼吸的時候,尋找的是一片乾淨舒服的氧氣,這樣,才能盡情享受我的愛情到終老啊!

要愛,就要愛的舒舒服服的姚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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